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全校各单位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和办公用房使用标准的通知》,各单位应于12月8日前上报本单位办公用房清查整改方案。各单位应当按照与人事处沟通确定的科级机构数及相应的岗位人数安排办公室如期上报办公用房清查整改方案。为加强统筹协调,有效利用本次办公用房整改后腾退的房间,请各单位上报清查整改方案后,待学校审查批准并经过公示后,再按照最终审批结果予以实施。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