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制定并落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完成学校固定资产的入账、清查、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处置、统计报告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3.负责学校行政办公与综合服务类设备、家具的装备保障。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开展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的配备、验收、调剂和维修维护等日常工作,科学节俭及时有效配置资源;
4.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和实施全校各类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与管理,配合合同执行,确保采购活动规范有序;
5.负责材料类物资供应管理, 建设通用耗材、大宗材料、科研耗材、管制物资等物资供应保障体系,规范有序供应物资;
6.负责学校公有房地产管理,完善相关数据、图解和报表,负责公用房屋整体分配和调整,规范行政办公用房使用和出租出借行为,提高公有房产的使用效率;
7.负责学校家属住宅的产权管理,健全教职工实物住房和货币化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产权登记和住房管理改革;
8.负责学校对外签订各类合同的统一管理,审核合同签订,督促合同执行,维护学校合同权益和社会声誉;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