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楼顶设施检查情况的通报及开展清理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对公有房及家属住宅楼顶通讯基站管理工作,学校组成联合检查组于5月20日对全校各楼楼顶所安装的通讯基站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并就进一步清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共发现校园区及家属区内各楼楼顶通讯基站33套(含疑似),卫星信号接收器27套,太阳能热水器14套(具体情况见附表)。
其中已与我校签订协议,已登记备案的通讯基站14套。未在学校备案的疑似通讯基站及小灵通天线19套。我校教育技术中心安装的卫星信号接收器6套,不明单位或个人安装的卫星信号接收器21套。家属区楼顶太阳能热水器14套。
二、清理要求
为进一步净化我校楼顶环境,排除隐患,依据《物权法》、《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大学关于职工住宅楼楼顶管理的通知》,学校决定对楼顶安装的各类设施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及全校教职工应根据《学校楼宇顶部设备陈设情况汇总表》对照检查本单位楼宇或住宅楼宇上是否安装了未予学校签订协议的各种设施,知情者请于6月6日前,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公有房地产管理科说明情况。
2.未与学校签订正式协议且未上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备案的楼顶设施,学校将予以强制拆除,后果由安装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3.未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在楼顶安装架设各种通讯设施、太阳能热水器、私接滥建、堆放杂物和种养植物等。
4.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到国有资产管理处查看楼顶设备照片。
附件:学校楼宇顶部设备陈设情况汇总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保障处
安全保障部
物业公司
信息与网络建设管理中心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