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办公用房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按照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安排,根据《黑龙江大学关于加强办公用房整改、扎实全面完成专项治理的通知》(黑大校发〔2014〕11号)中关于各单位于本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办公用房调整到位的要求,为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学校定于下周对办公用房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小组
组 长:曲科军、闫鹏飞
副组长:王洪滨、田成义、陈文远、黄强
成 员:宋烨、王艳春、肖宇、王凯
二、检查时间
3月10日至3月14日。
三、有关要求
1.按照文件要求,绝大多数单位已于上学期期末报送了调整方案和落位情况,本次检查将依据各单位上报的方案进行检查,个别仍未报送方案的单位,需于7日下班前将本单位调整方案及时报送。
2.办公用房调整后,如与上学期期末上报的调整计划不一致的,需再次上报调整方案。
3.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的情况,需继续进行整改的,需于检查后一周内再次调整到位。
4.检查结束后,国有资产处将把全校各单位调整办公用房最终结果上报督导组并按要求进行公布,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