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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主楼大修前后各单位公用房情况调查的通知
2015-08-26 10:26 徐进 

关于对主楼大修前后各单位公用房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规划,学校即将对主楼(含前楼、后楼)进行大修,因此涉及使用主楼房间的各单位搬迁与回迁问题。为了使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要求凡是在主楼有房间的单位上报公用房有关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使用主楼房间现状调查表核对工作。要求对所使用的主楼所有类型的房间(包括办公用房、科研用房、会议室、教室、实验室、资料室、库房及地下室房间等)使用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房间号、房间名称、房间面积及使用人数。请有关单位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公用房地产管理科(联系电话:86608670,地点:主楼261室)领取调查表,核对数据。该调查表核实情况要求于1018日下班前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86608289,地点:主楼252室)。

二、各单位回迁主楼需求报告。要求各单位如实申报在主楼工程结束回迁后对各类用房的需求情况。行政办公用房要求上报房间名称、使用面积、使用人数,处级办公室需标明正处级或副处级;教室、实验室要求上报办公用房名称、每房间容纳学生人数及教学设施需求(包括网线、有线电视、投影等);科研用房要求上报房间名称、使用人数等;会议室要求上报使用面积、单位人数。如有其它特殊需求,必须同时上报。该需求报告要求于1025日下班前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86608289,地点:主楼252室)。

请各单位信息员与资产管理员及时将本通知内容反馈至本单位负责人,并请回复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赵亮,电话:86608258)。

 

                                       国有资产管理处 

                                    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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