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大学“芳洲园”住宅小区多层住宅办理进户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我校“芳洲园”多层住宅现已基本竣工,具备了进户条件。经学校研究,决定近期办理“芳洲园”多层住宅进户手续,现将进户工作流程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有关材料
1.领取内容:《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物业小区管理规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各一式二份)、《住宅使用说明书》。
2.领取时间:2011年9月24日上午8:30-15:30。
3.领取地点:黑龙江大学音乐厅。
4.领取凭证:请携带集资购房款收据原件领取相关资料。
二、缴纳进户费
1.缴费时间:2011年9月25日上午09:00-15:30。
2.缴费地点:黑龙江大学音乐厅。
3.缴费明细:
①一年的物业管理费(起止时间是:2011年12月1日-2012年11月30日,按使用面积1.00元/平米•月收取,具体交纳金额见物业合同);
②垃圾清运费300.00元;
③煤气初装费2500.00元;
④装饰装修抵押金2000.00元(装修结束,经过检验即可返款);
⑤电卡预交200元;
⑥水费预交100元。
4.缴费方式:均采取现金缴纳方式。
5.注意事项:交费时须返还业主签字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物业小区管理规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验证、领取钥匙、验收
1.资格审查验证和领取钥匙:集资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集资房交款票据原件;各项进户交款收据原件在指定时间段内直接到指定办公地点,由基本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施工单位派专人逐一进行核对,进行资格验证后领取钥匙。
2.领取钥匙时间、地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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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楼号 |
办公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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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6日上午8:30-11:30 |
1栋、2栋、3栋 |
办公地点在“芳洲园”1号楼一层工地办公室办理进户;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进户手续的集资教工,到住房货币化管理科办理(地点:主楼261室,电话:86609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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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6日下午13:30-16:30 |
4栋、5栋、7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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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验收:购房教职工领取钥匙后,需及时对房屋进行验收,如发现房屋有尚未解决的质量问题,可按《住宅使用说明书》到指定的单位登记或电话咨询登记。
请各单位信息员及时通知本单位购买“芳洲园”多层住宅的职工,按要求办理进户手续。
特此通知。
黑龙江大学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