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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家属区9号住宅楼(第一高层)住户自行拆除楼顶太阳能热水器的通知
2015-10-22 10:05 李刚 

关于学校家属区9号住宅楼(第一高层)住户自行拆除楼顶太阳能热水器的通知

学校家属区9号住宅楼(第一高层)顶层住宅漏雨(雪化水)现象严重,且多位住户反映该楼排烟不畅,通风管道堵塞。经学校相关部门对该住宅楼楼顶进行现场踏勘,发现该楼顶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一单元楼顶1个,二单元楼顶4个)是造成顶层住宅漏水的重要因素,这些太阳能热水器底座固定时使用的钢钉刺穿防水层,使雨水渗透、腐蚀防水层和顶层保温层,导致顶层住宅漏水、失温现象严重。另外,太阳能热水器水管从楼顶排烟道中插入,影响了全楼住户正常排烟。

为解决第一高层漏水、失温的问题,学校已对该楼顶进行了全面维修,为保证施工效果,学校将各太阳能热水器进行了移位,目前,各太阳能热水器均未固定,为保证安全,依据20139月学校发布的《黑龙江大学关于职工住宅楼楼顶管理的通知》(见附件)要求,请第一高层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住户在15日内将其自行拆除(20151022-117日),并将通风管道中的水管抽出,在限期内拆除的可凭拆除热水器时的现场照片到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取拆除款1000元(以打入职工中国银行卡形式发放),逾期不拆除的学校将采取其他措施,拆除款不予发放。

拆除款领取地址:国有资产管理处住房货币化管理科(主楼A223办公室)

联系电话:86609073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1022

   

 

1  1单元楼顶1个太阳能热水器          2  2单元楼顶4个太阳能热水器 

 

 

 

3  水管从外部插入排烟管道情况

 

 

4  水管在内部堵塞排烟管道情况

 

附件【黑龙江大学关于职工住宅楼楼顶管理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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