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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住宅剩余房源继续出售的通知
2015-09-08 16:01 徐进 

关于新建住宅剩余房源继续出售的通知

黑龙江大学新建住宅剩余房源的第二轮选房工作已于201477日结束,经两轮选房,尚有2套临街一层建筑,6套住宅未被选出,剩余房源情况请见附件1。经学校研究决定,将继续出售上述8套剩余住房,其中临街一层建筑将采取竞买的方式销售。

一、销售对象

1、剩余住宅销售对象

已经参加第二轮抽签但未购买住房的职工。

2、剩余临街一层建筑销售对象

1本人及配偶均未购买过新建小区临街一层建筑的教职工;

2对已购买的临街一层建筑有争议的教职工。

二、竞买、选房时间

竞买、选房时间定为20147149时在阳光讲坛进行,请有意向购房的职工准时参加。

三、竞买流程

1、参加竞买人员准时到场后,在工作人员处领取号牌,并签字登记,号牌上的号码为参加竞买人员到场顺序。

2、主持人由底价开始喊价(底价情况请见附件1),竞买人按竞价规则举牌,竞价规则见附件2

3、竞买人竞得临街一层建筑后上台签字确认,同时现场交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必须刷卡,无手续费)。

四、选房流程

1、选房顺序按照第二轮抽签结果,由小号到大号依次选房;

2、购房人上台后,将所选住房告知工作人员,并在选房表上签字确认,同时现场交纳不低于房款总额30%的首付款,如选房职工未在现场交纳首付款则视为选房无效,其所选房源可由选房序号在后的职工继续选择;

3、工作人员将该职工所选住房涂色标注,表明该住房已被选择。

五、竞买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参加竞买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卡通原件,在身份确认之后方可领取号牌。

六、选房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1、职工应携带第二轮抽签时发放的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卡通原件;

2、购房职工必须携带银行卡进行选房,现场选房后应交纳不低于房款总额30%的首付款,余款应在2014830日之前交齐。要求必须刷卡,无手续费;

3、迟到人员按第二轮抽签顺序号排序,在到场所有人员选房完毕之后进行选房;

4、未到场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5、如在2014830之前未能交齐全部房款,视其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学校将退还首付款,其所选的住房无效;

6、如果在本次选房后仍有剩余房源,学校将对剩余房源另行处理;

7、由于选房之后无法再进行调整,且当前购房贷款要求较为苛刻,请各位职工慎重选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78

 

附件【第二轮选房后剩余房源情况.xls已下载
附件【新建住宅临街一层竞买规则.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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