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建住宅剩余房源进行第二轮选房的通知
黑龙江大学新建住宅剩余房源的选房工作已于2014年6月27日结束,抽签排名122号之前的老师进行了选房,选房后有14人没有按时交纳首付款,按方案视为自动放弃所选住房。按照销售方案,现面向抽签顺序在123号及之后的所有参与抽签的职工开展余下房源选房工作。本次选房采取现场刷卡交纳房屋首付款的形式确认选房。由于看房日期临近,我处将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涉及职工,也请名单涉及的各单位通知到报名的职工本人。现将第二次选房具体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看房、选房时间
请第二轮抽签顺序号123号之后的所有意向购房的职工于2014年7月4日上午9:00到芳洲园小区1栋1单元门前集合,届时我处将安排工作人员引领看房,看房时间持续到4日上午11:30。
选房日期定为2014年7月7日9时在阳光讲坛进行,请第二轮抽签顺序号123号及之后的职工准时参加。
二、选房流程
1、选房顺序按照第二轮抽签结果,由小号到大号依次选房;
2、购房人上台后,将所选住房告知工作人员,并在选房表上签字确认,同时现场交纳不低于房款总额30%的首付款,如选房职工未在现场交纳首付款则视为选房无效,其所选房源可由选房序号在后的职工继续选择;
3、工作人员将该职工所选住房涂色标注,表明该住房已被选择。
三、选房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1、职工应携带第二轮抽签时发放的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卡通原件;
2、购房职工必须携带银行卡进行选房,现场选房后应交纳不低于房款总额30%的首付款,余款应在2014年8月30日之前交齐。要求必须刷卡,无手续费;
3、迟到人员按第二轮抽签顺序号排序,在到场所有人员选房完毕之后进行选房;
4、未到场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5、如在2014年8月30之前未能交齐全部房款,视其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学校将退还首付款,其所选的住房无效;
6、如果在本次选房后仍有剩余房源,学校将对剩余房源另行处理;
7、由于选房之后无法再进行调整,且当前购房贷款要求较为苛刻,请各位职工慎重选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