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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建住宅剩余房源进行选房的通知
2015-09-08 15:58 徐进 

关于对新建住宅剩余房源进行选房的通知

黑龙江大学新建住宅剩余房源销售选房工作将于20146278:30时在阳光讲坛进行,由于在第二轮抽签时很多号签并没有被抽出,所以第二轮抽签顺序1-100号区间的只有75人,为避免出现房源剩余的情况,学校决定扩大本次选房参加人员范围,请第二轮抽签顺序在前100名的职工参加(名单见附件),学校将会以短信的形式告知,也请名单涉及的各单位通知到职工本人。

一、选房流程

1、选房顺序为按照第二轮抽签结果,由小号到大号依次选房;

2、购房人上台后,将所选住房告知工作人员,并在选房表上签字确认。

3、工作人员将该职工所选住房涂色标注,表明该住房已被选择。

二、选房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1、职工应携带第二轮抽签时发放的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卡通原件;

2、迟到人员按第二轮抽签顺序号排序,在到场所有人员选房完毕之后进行选房。

3、未到场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42014630日上午9:00—下午4:00为教职工办理交款手续。具体程序为首先到国有资产管理处住房货币化管理科(主楼A223室)开票,然后到财务处交款,不需要贷款的职工应交纳全款,贷款职工应交纳不低于房款总额30%的首付款,余款应在2014830日之前交齐。要求必须刷卡,无手续费。

5、如在2014830之前未能交齐全部房款,视其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学校将退还首付款,其所选的住房无效。

6、如果在本次选房后仍有剩余房源,学校将利用剩余房源进行第二次选房,选房顺序将按照第二轮抽签结果顺序顺延进行,在第一次选房中已放弃选房资格或未到场的职工不能参加第二次选房。

7、由于选房之后无法再进行调整,请各位职工慎重选房。

8、由于本次购房贷款要求较苛刻,且利率较高,因此如果超出家庭购买能力的请仔细斟酌,以免影响以后序号人员选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626

 

附件【参加黑龙江大学新建住宅选房人员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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