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建住宅剩余住房购买人员名单和抽签及选房工作流程的通知
申请购买黑龙江大学新建住宅剩余住房的报名工作已于2014年6月19日结束,共有494名职工报名,经我校工作人员核实共有455名职工符合购买条件(名单见附件1),现将报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6月20日-22日,如其中有不符合本次报名条件的职工,请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86609073 18345025118
联系 人:李 刚
办公地点:住房货币化管理科(主楼A223室)
本次住房销售的抽签工作将于2014年6月23日在阳光讲坛进行,现就本次抽签的时间安排和流程通知如下:
一、抽签时间、地点安排
新建住宅剩余房源抽签时间安排在2014年6月23日上午8:30时,地点为黑龙江大学阳光讲坛。
请各位参加抽签职工按时到场。
二、参加抽签人员需要携带的证件
参加抽签的职工务必携带报名时本人留存的“购买住房登记表登记顺序号(本人留存)”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卡通原件,委托他人代为抽签的人员请将本人上述证件原件交于代理人。
三、抽签流程
报名购买剩余住房人员按抽签规则(见附件2)参与抽签:
1、介绍抽签规则及注意事项。
2、现场选出报名人员代表验证签号和签箱。
3、现场查阅证件,确定身份。
4、第一轮抽签,按报名序号顺序进行抽签,每人在抽签后均须对自己所抽出号码签字确认。
5、第二轮抽签,按第一轮抽签所抽出的号码顺序进行抽签,每人在抽签后均须对自己所抽出号码签字确认。
6、现场公布每人所抽的号码,并且将在校园网公示抽签结果。
四、关于迟到或未到场等情况的处理
1、第一轮抽签结束后,如有迟到人员未能参加第一轮抽签的,取消其第二轮抽签资格;
2、如在第一轮抽签结束前出现迟到的情况,则迟到人员在当轮正常进行到最后方可进行抽签,即当轮所有人抽完签后,迟到人员方可按报名序号前后顺序抽签;
3、未到场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选房
1、第二轮抽签顺序为1-100号的职工于2014年6月24日上午8:30在芳洲园1号多层1单元门前集合,我处将指派工作人员带领看房。
2、具体选房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选房顺序按第二轮抽签结果为序。
六、交纳购房款
1、2014年6月30日之前,购房人员应交纳不少于房款总额30%的首付款,剩余房款可在8月30日之前交齐。
2、购房人在所有房款全部交齐之后方可领取所购房产钥匙。
3、在规定时间内不交纳上述款项的,视为自行放弃购房资格,其交纳的首付款退还。
由于事关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告本部门报名职工,也请各位报名职工相互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