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我校职工住宅楼楼顶管理事宜征求群众意见的通知
为彻底解决职工住宅楼楼顶漏水等问题,我校正在对现有平顶住宅楼进行坡屋顶改造,为保障未来坡屋顶防水效果和安全性,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学校拟就职工住宅楼楼顶管理事宜召开专题征求意见会,为最大限度维护和保障广大教职工及家属住宅住户的合法权益,更加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会议取得实效,现决定会议程序如下:
一、征求意见会的流程
1、报名:凡居住在黑龙江大学家属区内的学校在编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均可报名,报名时应到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填写表格,并填写自己对屋顶管理的意见。
2、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报名人员提交的意见分类汇总,并根据各类意见报名比例及住户群体比例确定最终参加会议人员名额比例,确保会议有序有效召开。
3、将持相同意见的报名人员划为一组,组织各组开会研究《黑龙江大学关于教职工住宅楼楼顶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分配名额推选产生参加正式征求意见会代表。
4、由学校确定的牵头部门主持召开正式征求意见会。
国有资产管理处、家属区工作委员会、物业公司、后勤保障处、住宅平改坡设计施工方等单位派人参加。
5、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记录代表意见,并整理形成征求意见报告,报告由与会代表签字确认。
6、国有资产管理处依据征求意见报告对职工住宅楼楼顶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形成草案,报请学校研究审定。
二、征求意见会的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日下班前
2、报名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会采取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两种方式,住户在报名时应提供本人姓名、住宅地址、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并提出自己对屋顶管理的意见。
报名地址: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科(主楼A223室)
联系电话:86608258
联系人:赵亮
三、征求意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各小组讨论时间、地点
2013年9月4日14:00时,地点待定。
2、征求意见会时间、地点
2013年9月4日15:30时,地点待定。
特此通知
国国有资产管理处
0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