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实验耗材经费报销截止的通知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及财务报账截止日期的要求,对于本学期使用实验耗材经费的有关单位和使用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经费的教师,如尚未办理相关耗材入账报销手续的,请于2011年12月9日16时之前持发票及明细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并占用下一年度经费指标。
办理地点:汇文楼124室,联系电话:86608728。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