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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校基本建设项目资格审查专家和定标专家的通知
2024-07-24 09:15  


全校各单位

为促进我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根据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哈住建发〔2024〕41号)规定及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常委会决议,我校基本建设项目将采取评定分离公开招标方式,以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提高招标投标效率,保证项目质量,择优确定中标人。

按照评定分离公开招标要求和程序,学校将组建资格审查专家库和定标专家库,现公开征集资格审查专家和定标专家。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计委令第29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基本建设项目资格审查专家和定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具有注册证书),精通专业业务,能胜任我校基本建设项目资格审查和定标工作。相关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工程造价、项目管理、水利工程、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环境工程、水文工程、经济管理、金融、法律、规划、地质勘查等。

2.熟悉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具有招标采购评审经验。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参与学校基本建设项目资格审查和定标工作。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我校基本建设项目资格审查和定标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5.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申请。经审核合格,纳入我校基本建设项目资格审查专家库和定标专家库。

二、征集方式

本次公开征集我校基本建设项目资格审查专家和定标专家,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有意者填写《黑龙江大学基本建设项目专家登记表》(见附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发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邮箱(hdzb@hlju.edu.cn),纸质版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主楼A219)。欢迎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报名。联系人:黄楠,电话:8660873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7月24


附件【附件:黑龙江大学基本建设项目专家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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