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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更正)

2020-06-30 09:46 徐进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黑财采〔2020〕9号)(见附件1),对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的采购项目,采购计划上报时间不得晚于6月底;对预算执行中调整或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在收到采购预算指标的15日内申报采购计划。此外,采购人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2020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13号)关于控制规划编制、设备及公务用车购置、会议、印刷、车辆保险、信息化建设、办公用房维修等项目支出的相关规定,加快政府采购支出进度,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启动政府采购程序的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预算,将收回总预算,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

为按时、保质完成今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加快政府采购支出进度,学校将审核监督各单位采购需求报送情况,同时对采购计划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政府采购项目范围

1.已纳入学校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项目(以财务处确定为准)。

2.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例如:办公设备、网络设备、基础软件、仪器仪表、家具用具、被服装具、修缮工程、定点会议场所、定点机动车保险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

3.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采购项目,单项(单个项目)或批量(同一年度统一预算项目下同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超过50万的,或未超50万但仍需履行校内采购程序的。

二、计划论证审批

学校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要做好采购项目预算及参数的市场调研工作,保证采购预算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需按照党发〔2020〕1号《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黑龙江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稿)文件要求,做好采购项目的论证、决策和审批等工作,坚决避免重复购置奢侈浪费。

三、计划申报流程

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填写《黑龙江大学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办事表格中下载http://gzc.hlju.edu.cn/info/1244/2771.htm info/1287/2770.htm),经审核通过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工作。

四、时间要求

1.对于上年度已经申报权责发生制的项目,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该类项目的履约验收和付款工作。

2.因受疫情影响,经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沟通协调,对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截止时间适当延期,请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务必于730日前将审批通过的《黑龙江大学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经办人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设备及家具类

主楼A225

86608732

王振荣

主楼A225

86608728

工程及服务类

姜守哲

主楼A227

86608127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629

 

附件【附件1: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2020.06.30.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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