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8年8月13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省直机关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费预算标准》通知,要求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通用设备和家具均须执行该标准,如有特殊用途需配备超标准的通用设备和家具,需提供说明材料报财政厅审批后方可执行政府采购。
最新配置标准主要包括:台式计算机5500元,笔记本电脑5000元,A4打印机黑白1200元/彩色2000元,A3打印机7600元,票据打印机3000元;多功能一体机1800元;扫描仪4000元等。详细内容见附件(财政厅通知原文)。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