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加快我校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7】6号)文件精神,我校政府采购项目需进行限时申报,3月底前上报政府采购预算的25%,4月底前上报50%,5月底前上报75%,6月底前完成本年全部政府采购计划上报工作。截止目前,我校已执行政府采购额度占全年政府采购预算指标38.57%,目前全省已执行采购计划占全年比例14.5%,我校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与财政厅最新要求仍有差距。
一、省财政厅采取严格措施加快采购预算执行
1、严控采购计划上报时限,财政厅定于6月底关闭采购信息系统不再受理采购计划。情况特殊,经财政厅批准,可延迟至7月底。
2、对年初未纳入预算后期追加的采购项目,同样按照规定申报时限执行。
3、对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采购计划的,在关闭采购信息系统后,由省财政厅收回未执行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
二、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
各申报单位要提前做好采购项目经费归口主管部门的审批、论证、预算及参数市场调研工作,保证采购预算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三、严格落实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本通知中的政府采购为:《黑龙江省(省级)2017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中约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凡确定为学校政府采购的项目,各申报单位均需填写《黑龙江大学政府采购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申报工作经办人联系地点及联系方式:
设备及家具类货物采购经办人:黄楠 主楼A225室 电话:86608732
材料类货物采购经办人:王振荣 主楼A215室 电话:86608728
工程及服务类采购经办人:姜守哲 主楼A227室 电话:86608127
附件1:黑龙江大学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
附件2:《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快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的通知》(黑财采【2017】4号)
附件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7】6号)
附件4:黑龙江省(省级)2017年度集中采购目录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