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转发黑龙江省财政厅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及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与限额规定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财政厅于2011年8月下发了《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黑财预〔2011〕1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201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黑财采〔2011〕18号),我处曾于2011年10月17日将文件转发至校园网,希望有关单位认真阅读文件,领会文件精神。鉴于目前仍有部分单位不了解文件内容,现再次将有关文件进行转发,望各有关单位周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