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综合改革任务要求,同时对刚刚结束的2016年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国有资产管理处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办事流程,加强资产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管理水平,保障设备(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质量和使用效率,学校对使用了多年的《黑龙江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进行了修订,同时结合部分学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现从即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的《黑龙江大学设备(家具)维修申请单》。同时为加大对维修人员和维修质量的监管力度,启用《黑龙江大学设备(家具)维修验收单》,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旧版《黑龙江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停止使用,各单位如有设备(家具)维修需求,须履行如下报修审批程序:
1. 报修:
各单位需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黑龙江大学设备(家具)维修申请单》和《黑龙江大学设备(家具)维修验收单》两个表格。凡需维修的设备(家具)需要详细填写《黑龙江大学设备(家具)维修申请单》(包括基本信息、使用情况、故障原因、维修方案及预算等),经报修单位主管领导签字,专家审核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地址:主楼A-217,电话:86608289)。
2. 审批
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报修单位报送的《黑龙江大学设备(家具)维修申请单》的填报内容,经调研、核实后进行审批。
3. 维修及验收
进审批同意的设备家具方可维修。维修完毕,由报修单位对维修质量进行验收,并如实填报《黑龙江大学设备(家具)维修验收单》。
4. 报销
各单位将《黑龙江大学设备(家具)维修申请单》、《黑龙江大学设备(家具)维修验收单》及发票等材料一同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发票需要由经手人及主管领导签字,并将发票、发票验真伪凭证等粘贴到报销单据上,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转财务处报销(转账或公务卡)。
请各单位严格遵照上述维修程序开展设备维修工作,认真如实填报各项表单内容,学校将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工作,对设备维修、验收、处置等出台工作细则,使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