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部门概况|五制一化|政策法规|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材料管理|住房货币化|公有房地产|合同管理|办事表格汇总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公告>>工作动态>>正文
 
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研讨会
2024-04-29 09:14  

为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月28日上午,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在主楼A223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研讨会,会议由梁方君同志主持。

处领导班子首先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全省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和学校党委《实施方案》解读说明,全文传达了学校党委《关于印发〈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在“第一议题”学习环节,处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重要指示。随后由梁方君同志领学《条例》,对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进行解读。他表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工夫,坚持逐章逐条学,紧密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带头学带头干,把学党纪与强党建、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集体学习后,班子成员以“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条例》”为主题开展研讨,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对如何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开展学习、讨论,取得较好效果。

会议最后,梁方君同志对本次集体学习研讨会进行总结,针对今后的工作、学习提出三点要求,即领导班子要坚持不懈继续学习《条例》,不断提高纪律意识;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规矩意识;要深刻领悟《条例》内涵,不断提高政治意识。

会议强调,领导班子成员要带领分管科室在日常工作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要在法律的约束下做决策,在制度的笼子里办事情。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不越雷池一步,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突破底线、逾越红线、触碰高压线,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党员!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0-2015 黑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府路74号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电话:0451-86608258
技术支持:黑龙江大学信息与网络建设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