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往年惯例,清滨小学将于七月份开始入学资格审核。由于审核期正值我校暑假期间,为避免耽误此项工作,请有需求的相关教工于2018年7月13日前携集资票据原件、身份证原件到住房货币化管理科开具集资证明。
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由清滨小学负责,解释权归清滨小学,我校仅负责为在老家属区有房(集资房、承租公产房)的教工开具证明,对于无房教工及已取得产权证的教工,我处不提供证明,望周知。
联系人:刘若男
联系电话:86609073
办公地点:主楼A215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