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行政办公用房进行复查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贯彻落实学校“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修身要严、律己要严的有关要求,为防止行政办公用房调整工作出现反弹,按照省委关于定期检查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行政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进行复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行政办公用房复查的重点在于处级领导干部的行政办公用房情况。各单位在放假前再次严格核实处级行政岗位人员办公用房面积,务必严格执行“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及以内且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的,可暂不腾退或隔断;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50%的,可暂继续使用,待下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干部变动调换办公用房时一并整改;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50%及以上的,应及时整改”的要求。认真对本单位处级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进行自检自查,坚决杜绝超标50%以上的严重超标行为。
二、学校检查组对各单位行政办公用房的情况进行检查。7月8日,学校将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处级干部办公用房情况,同时检查其他干部的办公用房情况及公共服务用房的使用情况。
三、各单位如仍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请于学校检查前自行调整到位。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