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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16-2017年度冬季采暖煤炭采购项目选取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6-07-28 10:16  

黑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大学2016-2017年度冬季采暖煤炭采购项目选取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HDZ-2016023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大学2016-2017年度冬季采暖煤炭采购项目选取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服务费由煤炭项目中标单位承担。

四、磋商内容:对我校2016-2017年度冬季采暖煤炭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选取,选取家数为1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服务期限:本项目自中标之日起至本次供暖期结束。

报价有效期:90天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3、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4、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到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自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在响应文件中,自本项目开始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5、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近三年内(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受到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上述资格者,可于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9:00-11:00,14:00-15:30到黑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主楼A227室)进行报名,没有报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报名时须携带《黑龙江大学竞争性磋商项目投标报名表》、本单位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页面截图并盖章、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省政府采购网登录账号及密码(报名时自行登录)、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无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的书面声明(以上报名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文件质疑:如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质疑书,磋商小组将对质疑内容进行论证答复。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本项目谈判文件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6年8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大学主楼A515室,全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拒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开标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携带“资格证明文件”中与响应文件书面材料一致的全部原件进行审查,原件与响应文件中资料不一致的无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无效;当场未提供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对竞争性磋商小组已完成审查,供应商后补充的材料视为无效。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主楼A515室

采购单位:黑龙江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联 系 人:尹淼                     电    话:0451-86608127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大学校园网和黑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发布。

 

 

黑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

2016年7月28日

 

附件【黑龙江大学竞争性磋商项目投标报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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