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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资产清查核实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05-31 11:19  

黑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对黑龙江大学资产清查核实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大学资产清查核实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DZ-201601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120,000.00元

五、谈判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黑龙江大学资产清查核实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

120,000.00

六、交付使用时间:

要求2016630日前完成所有审查工作并出具所有审计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此材料为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投标企业信用声明;

3、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4、具体要求:

A、投标人必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相适应的资质;

B、投标人应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黑龙江省2014年综合评价排名前30家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中。

C、投标人必须从事过与高校相关的审计项目,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和经验(附能够证明从事过与高校相关的审计项目的相关材料,如某高校审计报告等)

D、近三年未受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或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

E、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审计的审计人员,至少一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5、本项目投标人应当是单独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上述资格者,可于2016531日至2016628:30-11:00,13:30-16:00到黑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主楼A227室)进行报名,没有报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报名时须携带《黑龙江大学竞争性谈判项目投标报名表》、本单位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页面截图并盖章、省政府采购网登录账号及密码(报名时自行登录)、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未受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或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的书面证明、注册会计师证和从事过与高校相关的审计项目的证明,以上报名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本项目谈判文件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668日,9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大学主楼A515室,全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拒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主楼A515

采购单位:黑龙江大学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  

人:尹淼                        话:0451-86608127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大学校园网和黑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发布。

附件:黑龙江大学竞争性谈判项目投标报名表

                                黑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  

2016531

附件【黑龙江大学竞争性谈判项目投标报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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