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大校发〔2011〕246 号
关于成立黑龙江大学住宅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保障我校住宅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我校家属住宅数据库,加强现有职工的住宅信息化管理,促进黑龙江大学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经学校2011年10月27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黑龙江大学住宅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闫鹏飞
副 组 长:曲科军、赵惠新、何颖、程国军
成员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人事处、安全保障部、财务处、
监察处、家属区工作委员会、审计处、后勤保障处、
法律顾问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