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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黑龙江大学住宅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2015-09-16 08:39 徐进 

 

 

 

 

 

 

黑大校发〔2011246

 

 

关于成立黑龙江大学住宅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保障我校住宅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我校家属住宅数据库,加强现有职工的住宅信息化管理,促进黑龙江大学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经学校20111027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黑龙江大学住宅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闫鹏飞

副 组 长:曲科军、赵惠新、何颖、程国军

成员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人事处、安全保障部、财务处、

监察处、家属区工作委员会、审计处、后勤保障处、

法律顾问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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