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大学离退休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申请工作的安排,按照《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办法》(黑政办发[2002]48号)和《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黑政办发[2006]8号)文件精神,我处已于2021年6月15日-6月21日对2021年度货币化补贴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将材料送至省直机关房改办再次审核。根据房改办工作要求,现对审核名单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见附件1)。本年度财政拨款比例73.81%,财政拨款指标500万元,按照我校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轮候制的原则,将按照离退休时间先后顺序排序,超过预算指标的教工将顺延至下一年度申报。希望广大教职工本着对学校和对申报者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对,如发现公示名单中住房情况有错误或不实之处,请予以反映或举报。
公示时间: 2021年6月22日—6月28日
举报电话: 86609073 86608290
黑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