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协调相关部门,我处决定将本学期集资家属住宅产权证办理业务受理时间改为每周五集中办理。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照附件链接通知中的要求,携带好相关材料前来办理。望周知。
注意事项:
1、我处每周五受理人员为前期审核通过人员,即物业公司、后勤管理处、人事处审核无问题人员方可前来办理。申请人可在黑龙江大学家属住宅产权证办理综合业务系统中查询状态,当显示绿色字体“本房产信息审核已完毕,您可以前往住房货币化管理科办理签订购房合同等事宜”时即表示审核已通过,未通过者请耐心等待。现场填写合同需要半小时以上,请来访者自行安排好时间。
2、黑龙江大学家属住宅产权证办理综合业务系统登录入口详见附件通知,教职工的用户名为工号,密码与校园信息门户登录密码一致。在职教工密码有问题的请联系网络中心。
3、退休教工及外户因不知道密码或没有工号的,应先与住房货币化管理科电话联系,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4、本学期优先为以下楼宇办理:家属区4、5、9、10、11、12、26(新建)、31、33、34、35、36、37、38、39、40、41、42(四高层)、43(三高层)号楼;铁岭街42号A(1号楼)、B(3号楼)栋;芳洲园3、8、9、10、11、12号楼。其余楼宇另行通知。
5、集资住宅更名流转手续同步受理,由于政策调整,目前仅限本校正式在岗教职工之间流转及退休人员家庭内部流转,其他流转暂停。申请流转人员要求双方到场,携带身份证、集资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额外携带人事处开具的在职证明一份。在职证明可在主楼A座三楼人事处机器上刷一卡通自行打印。家庭内部流转的,需额外携带关系证明,可提供户口或职工履历表。
6、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来访者请佩戴好口罩,不尽之处请电话咨询。
联系人:刘若男 姜紫程
联系电话:86609073
办公地点:主楼A215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