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设备类政府采购
预算需求的通知
根据学校2017年预算会议精神以及我校设备费安排实际情况,现面向具有场地设施管理职能、设备归口管理职能以及有办学收入的单位征集2017年设备类政府采购预算需求。
一、申报范围
1、申报类型:各单位设备及家具等固定资产。
2、资金性质:省级财政资金(含在省财政拨款中一并下达的各类项目经费、各类自筹资金上缴国库后返回的经费)。其他可以通过专项经费列支的,由经费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使用自筹资金购置设备的(学校代管经费、科学技术部管理的经费),也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编制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和需求,不漏报、不多报。如有漏报,财政预算将不予批复,无法执行采购。
2、统筹规划拟采购设备的房间、水电改造及淘汰设备处置等落位条件。
3、充分进行拟采购设备的市场调研,保证采购预算的合理性。
4、由于学校财政性资金有限,请按照设备需求轻重缓急的顺序填报(即急需的列在最前面)。最后根据学校2017年全年预算资金的情况,统一上校长办公会安排经费分配。
5、请各单位将《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见附件)于2016年9月8日前报到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采购科(主楼A225室),电子版发黑龙江大学校园应用门户黄楠(2005096@hlju.edu.cn)。联系人: 黄楠86608732,1884559185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