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省级)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黑财采【2017】21号)(附件1)文件要求,全省政府采购计划应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并对申报进度提出了量化要求。在6月底前未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省财政厅将收回指标,不再受理计划申报。为按时、保质完成今年政府采购工作,我校将监督检查各单位采购计划报送情况,同时对采购计划申报有如下要求:
1.本通知中政府采购项目的范围:
(1)已纳入学校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项目(以财务处确定为准)。
(2)已纳入《黑龙江省(省级)2018年度集中采购目录》(附件2)中的项目以及未纳入到目录中但采购额度超过限额标准的项目(额度标准为:货物类10万元;工程类20万元;服务类50万元),例如:教学及科研设备、各类家具、图书、学校基础设施维修、设备租赁、软件开发、商务服务、大宗材料采购等。
2.采购计划审批、论证:
各经费归口部门要做好采购项目预算及参数市场调研工作,保证采购预算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并按学校“三重一大”要求,做好采购项目的论证和决策等审批工作,坚决避免重复购置,奢侈浪费。
3.采购计划申报流程:
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填写:《黑龙江大学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附件3)(下载网址:http://gzc.hlju.edu.cn/info/1287/2634.htm),经审核通过后,由国有资产处按规定执行采购工作。
对于去年已经申报全责发生制的项目,各经费归口部门抓紧联系中标单位施工和供货,确保今年5月31日前完成该类项目的履约验收和付款工作。
政府采购申报工作经办人联系地点及联系方式:
设备及家具类货物采购经办人:黄楠 主楼A225室 电话:86608732
材料类货物采购经办人:王振荣 主楼A225室 电话:86608728
工程及服务类采购经办人:姜守哲 主楼A227室 电话:86608127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