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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2018-03-27 08:59 徐进 

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省级)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黑财采【201721号)(附件1文件要求,全省政府采购计划应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并对申报进度提出了量化要求。在6月底前未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省财政厅将收回指标,不再受理计划申报。为按时、保质完成今年政府采购工作,我校将监督检查各单位采购计划报送情况,同时对采购计划申报有如下要求:

  1.本通知中政府采购项目的范围:

1)已纳入学校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项目(以财务处确定为准)。

    2)已纳入《黑龙江省(省级)2018年度集中采购目录》(附件2)中的项目以及未纳入到目录中但采购额度超过限额标准的项目(额度标准为:货物类10万元;工程类20万元;服务类50万元),例如:教学及科研设备、各类家具、图书、学校基础设施维修、设备租赁、软件开发、商务服务、大宗材料采购等。

    2.采购计划审批、论证:

   各经费归口部门做好采购项目预算及参数市场调研工作,保证采购预算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并按学校“三重一大”要求,做好采购项目论证和决策等审批工作,坚决避免重复购置,奢侈浪费。

   3.采购计划申报流程:

   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填写《黑龙江大学政府采购项目表》(附件3)(下载网址:http://gzc.hlju.edu.cn/info/1287/2634.htm,经审核通过后,由国有资产处按规定执行采购工作。

   对于去年已经申报全责发生制的项目,各经费归口部门抓紧联系中标单位施工和供货,确保今年531日前完成该类项目的履约验收和付款工作。

   政府采购申报工作经办人联系地点及联系方式:

  设备及家具类货物采购经办人:黄楠  主楼A225室  电话:86608732

  材料类货物采购经办人:王振荣      主楼A225  电话:86608728

工程及服务类采购经办人:姜守哲    主楼A227室  电话:86608127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327

 

附件【附件1:黑龙江省(省级)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黑龙江(省级)2018年度集中采购目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黑龙江大学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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